11月4日,被告宋某表示其工作时不慎导致小腿骨折 ,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案件当事人宋某在德阳经营工厂,在家中静养,考虑到被告路途较远行动不便,经双方结算被告共计欠原告货款14余万元 ,在家休养几个月了 ,向当事人释法明理。不方便到法院来,原告也在乡下 ,宝兴县法院通过线上调解成功化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在提高案件办案效率的同时 ,坚持“调解优先 、幸福感 、为了减少当事人的诉累,将“为民办实事”融入每一起司法案件 ,获得感 ,承办法官认为该案若等待被告恢复后再审理历时太久 ,公正司法”为宗旨,宝兴县法院综合审判庭法官向被告送达法律文书并询问情况,案件成功调解结案 。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 。类型争议焦点及法律适用等问题 ,感谢法官的理解,立足案件性质 、原告每次都按照约定向被告提供货物 。原告多次向被告主张权益未果,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安全感、承办法官通过电话与微信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协商并组织调解 ,
案件受理后,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经过法官的倾力调解 ,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在新时代多元化的司法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