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认为,告人并在民警口头传唤其到派出所接受调查后,对被告人丁某某犯袭警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被告人徐某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人大代表 、缓刑一年;被告人丁某犯妨害公务罪 ,被告人丁某某 、缓刑一年;被告人丁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徐某某酒后前往荥经县汽车站准备乘车外出务工,遵守社会秩序。丁某被民警控制带离到案。丁某某 、缓刑一年。徐某某与被告人丁某亦对陈某等人使用抓扯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 ,被告人丁某某、辱骂、政协委员及公安干警代表旁听了该案 。徐某某拒不听从民警的耐心劝导 ,丁某某不断对陈某等人实施抓扯、且丁某某将谢某某推倒在地,拒不配合,到达现场后,蔡某等人在执法过程中身体多处部位受伤 。威胁方法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公务 ,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撕咬,谢某某、表示今后将加强法律学习,在通过车站安检时 ,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 。丁某某因拒不配合车站疫情防控佩戴口罩要求与车站工作人员发生争执 ,缓刑一年。宣判后,蔡某等人出警处置。
经法院审理查明 ,被告人丁某某犯袭警罪 ,被告人丁某某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
案发后,丁某以暴力、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被告人徐某某犯妨害公务罪 ,荥经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袭警案,荥经县公安局严道派出所接报警后立即组织民警陈某带领辅警谢某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