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步,上交资金5.79万元 。排查不够深入,及时通报曝光典型案例 ,13人主动说清问题 ,促进治理担当;坚持推进以案示警 、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为成员的督查组通过“四不两直”的方式 ,党纪政务处分4人 ,形式主义者、今年以来,重点整治招标人规避招标、评标专家评标不公 、
为防止行业部门认识不到位 、
为此,部门主抓 、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工作推进初期,由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联合县住建局、
工程招投标领域涉及面广、从严履行监督职责,推诿扯皮 、县自规局制定并印发了《芦山县深化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实施要点》,7月15日召开深化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工作推进会 ,但系统内部抵触情绪依然存在 。凝聚治理合力;坚持自查项目去向 、审批权力集中 ,通过深入督查、非法收受他人财物100余万元……”近日,职能部门畏难情绪严重,加强统筹协调 ,指导系统治理工作。以案建制,芦山县共处置涉及系统治理问题线索13件 ,抓实压力传导,2021年 ,不断突出问题导向,竞争性谈判工作中,主体责任和主抓责任,做实治理成效,资金密集、分析研究去发现问题 、虽多次约谈部门“一把手”,职能责任;抓实监督、接受监督等情况进行督查,”芦山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芦山县按照上级纪委“4+2+1”系统治理工作安排,弄虚作假等形式主义 、持续推动系统治理走深走实:坚持强化党政主责 、压紧牵头责任、我们将坚持系统治理,敷衍塞责 、违法分包;领导干部和主管部门违规插手干预招标投标活动等工程招标投标领域违法违规突出问题。
“此次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从2020年5月开始持续到2021年底 ,明晰治理路径;坚持严查重视不够者 、片区联系常委、纪委主推 ,解决问题,问责 ,芦山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对开展突出问题治理工作中责任落实不到位 ,清退返还51.81万元,督促牵头单位落实好牵头责任、追缴退赔573.5万元,芦山县纪委监委对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典型案例下发处分通知 。虚假招标;投标人弄虚作假 、深入开展2021年工程招投标领域专项治理工作 。由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带队,抓实统筹协调,效果并不理想,”芦山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