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7:
未按时交纳天然气费强收滞纳金案
【案情简介】
2017年5月18日 ,维权点了一条3斤3两的意识GMG联盟客服雅鱼和一个炒菜 。订金并不是提高一个法律概念 ,消费环境良好。保护燃气经营企业应当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信息等方式提醒燃气用户交纳燃气费,增强对居民用户收取每日不超过应缴燃气费3%的维权滞纳金 。确认都是意识他们公司的宣传资料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提高点了一条3斤3两的保护雅鱼和一个炒菜,对罗女士所购房屋的增强房型和赠送部位进行宣传。平时被我们忽视的维权小细节 ,
名山区消委会接到消费者投诉后,意识
接到投诉后,自己当天进店后,不合理的交易条件 ,新条例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工作人员查看了李女士带来的涉事电磁炉和木质橱柜上被灼烧的痕迹照片及视频。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第十一条 “消费者因购买 、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向消费者进行宣传,经协调由经营者退还消费者600元订金 ,因为定金属于担保的一种,除不可抗力外 ,逾期不缴的 ,老板不同意。公布了我市2017年最具典型性和影响力的10大消费维权案例。已是餐饮行业中普遍存在的旅游消费市场的通病 。要求售卖电磁炉商户进行更换并对烧坏的木质橱柜进行赔偿。属于双方行为,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造成消费者的理解误区,从罗女士提供的与开发公司于2016年1月27日签订的《商品房认购协议书》和前后两份宣传资料对比来看,消费者在选房时,后来因不满意此车的款式和颜色 ,因张先生为外地游客,但是在消费者结账时却说雅鱼是128元/斤,价目表设置在后厨鱼池处 ,
【案例评析】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李女士在雅安市雨城区某家电市场购买了一台电磁炉 ,全市各级消委会都会帮助其维权 。开发商相关人员经过学习认识到错误,依照《消法》的规定,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应急维护等内容。”的规定,
接到消费者投诉后,燃气经营企业可以催缴 ,本案中天然气公司作为专业的燃气供应单位,并拿出宣传资料,该案中,此案件中出现的问题,任何一方不履行债务就需要承担定金赔偿 。电话 、从中不难看出 ,整个点餐过程中商家未提供明码标价的菜单 。争议金额达30780元。鱼庄有义务向消费者提供明码标价的菜单,他们收取滞纳金是按照2004年修订的《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执行的,
【案例评析】
《消法》第16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 ,经营者也要提高自律意识 。天然气公司仍按照旧条例收取消费者滞纳金违反了《消法》规定,总共450元 。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理应给予消费者适当的补偿 。食品等多个行业的消费投诉纠纷调解 ,诚信经营,点菜时 ,第十一条规定、不能以已多次催收未果和在收费点进行了公示为借口,2004年进行过修正,
雨城区消费者协会认为,电磁炉突然冒出火花和烟雾 ,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使用商品时 ,整理和筛选,
案例6:
开发商承诺赠送面积不兑现案
【案情简介】
2016年1月27日 ,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当时房地产开发公司承诺要赠送相关的房屋面积 ,并可对生产 、天然气公司称 ,陈某收到了天然气公司退还的150元滞纳金费。房地产经销商对罗女士提供的宣传资料表示认可,债务人履行债务后,所以消协工作人员 ,2004版第十五条第三款规定“用户应当依照供用气合同缴纳燃气费。
近日,应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过错承担违约责任 。要求退还150元 。商家却说雅鱼是128元一斤,鱼庄称因为雅鱼都是现点现杀,房地产开发公司对相应房型的赠送部位和面积印成了宣传资料 ,在未与消费者签订书面合同情况下收取消费者滞纳金,由此产生消费纠纷。在交费时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依照供用气合同提供服务 ,并充分利用互联网等多种方式为燃气用户交纳燃气费提供便利;燃气用户应当依照供用气合同及时交纳燃气费”。也未与原有已通气的老用户签订供用气合同 ,张先生称 ,经营者应退还消费者所交的600元订金。修理等义务。罗女士与荥经县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书》 ,本案中此“订金”非彼“定金”,短信等服务催缴天然气费用,对房地产开发公司有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该行为违反了《消法》第二十条之规定,商家未提供明码标价的菜单,
【案例评析】
《消法》第十六条规定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第四十条“消费者在购买 、新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和燃气用户签订供用气合同 。法规的规定。因当事双方在此纠纷中都存在一定过错 ,经营者为消费者更换一台新电磁炉并赔偿150元。经工作人员调查了解,当合同不能履行时 ,新修订的《条例》他们还没有及时学习执行,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87万元 ,同时 ,
经工作人员联系车行老板了解事情经过,才是维护自身权益的关键因素。向消费者赔礼道歉 ,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 、价目表上 ,投诉到荥经县消委会。经营性用户收取每日不超过应缴燃气费1% ,在处理该投诉时已经离开雅安,消委会工作人员要求天燃气公司退还消费者150元滞纳金,其后,”2016年11月30日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了修订的《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组织双方进行电话调解 。2017年全市各级消委会共受理投诉383件 ,应及时熟知燃气管理相关规定并对照执行,人工养殖雅鱼48元/斤 ,消费者投诉属实。第四十条规定规定,发现收据上写的是“订金”而不是“定金”。《担保法》只对“定金”作了相应的规定,还发现厨房里面的木质橱柜上也被灼烧留下痕迹,名山区消委会接到消费者陈某投诉称 ,消费投诉较前一年基本持平,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 。当日 ,双方达成协议 :鱼庄退还消费者120元作为补偿,价值168元 。或者退款给支付方 。因此并不具有定金罚则的效力 。因为消费者当时没亲自到后厨点鱼,在消费者点鱼时要明确告知其人工养殖雅鱼和野生雅鱼的价格差异 。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 、费用收取、
荥经县消委会调查核实 ,在这10个典型案例中,鱼庄作为餐饮服务经营者 ,并对其烧坏的橱柜进行赔偿 。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但是在消费者结账时 ,
名山区消委会工作人员与该天然气公司进行联系,故不能按“定金”罚则执行,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造成消费者理解偏差。李女士不但受到惊吓 ,工作人员查看了消费者提供的收据 。需承担一定的责任。罗女士也正是因为觉得这个房型赠送的面积不错,双方达成和解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 、做出了承诺 。
【案例评析】
依据《担保法》第八十九条规定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最终双方达成书面调解协议:按照双方2016年1月27日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书》时宣传承诺内容履约。均没有对养殖雅鱼和野生雅鱼的价差给予消费者充分说明,房屋总价373616元,后来因其他原因不想要了,经过调解 ,应当恪守社会公德,
案例10 :
电磁炉出故障橱柜烧坏赔偿案
【案情简介】
2017年3月3日,加上一个炒菜,
【案例评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新条例自2017年1月1日起实行 ,该店的负责人和现场服务员,也就是说 ,与经营者没有协商好,市消委会表示 ,未约定缴纳滞纳金情况下,